裁判评议:助裁误判,陕西vs辽宁越位进球有效。
在5月6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严谨地进行了本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工作。该期评议共涉及七个判例,全部来源于近期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的比赛,并全部基于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过仔细研究和讨论,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明显的错漏判。
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展开,不仅邀请了中足联的代表和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还特别邀请了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的讨论形式为评议组成员的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最终得出了以下评议结论。
判例一关注的是中超联赛的一场比赛。深圳新鹏城队与天津津门虎队的比赛第48分钟,天津津门虎37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深圳新鹏城20号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经过评议,尽管VAR未介入,但评议组一致认为双方队员在争抢过程中虽有轻微接触,但未对天津津门虎队员的争抢能力造成明显影响,因此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
判例二同样是中超联赛的比赛场景。在另一场深圳新鹏城队与天津津门虎队的比赛中,第90+3分钟时,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在罚球区内与深圳新鹏城16号队员争抢后倒地。经过VAR介入和裁判员回看,最终取消了罚球点球,并以角球恢复比赛。评议组认为深圳新鹏城16号的动作属于正常防守,无犯规动作,但同时指出在更改判罚后应以坠球而非角球恢复比赛。
在判例三中,中甲联赛深圳青年人队与南京城市的比赛中,南京城市20号队员在罚球区内与深圳青年人7号队员争抢后倒地。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第二助理裁判员能够清晰看到攻方对守方的拉扯情况,因此裁判员在第二助理裁判员协助后做出的攻方犯规决定是正确的。
其他判例涉及了越位判罚、点球判罚、犯规判断以及黄牌处罚等多个方面。对于每个判例,评议组都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分析,并得出了相应的结论。
中国足协对于此次评议工作非常重视,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针对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中国足协将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于其中出现的错漏判情况,中国足协也将对相关裁判员作出适当的内部处罚,以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竞技的公平性。
综上所述,中国足协的裁判评议工作旨在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比赛的公正性,同时也为球员和俱乐部提供了反馈和申诉的渠道。这将有助于促进中国足球的整体发展,为球迷带来更加公正、精彩的比赛体验。